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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京玲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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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京玲律师.中共党员.法律本科学历.曾长期担任中国北车股份公司所属大型国有企业首席法律顾问.法务部门负责人.仲裁委员会仲裁员.在企业设立.改制.兼并重组.对外投资.知识产权保护.涉外商务谈判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.具有处理重大交通事故.医疗损害.房地产纠纷.劳动争议.婚姻家庭等案件的执业经验.擅长对企业不良债权的追偿.品行良好.性情谦和.为人正直.勤恳敬业.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优良而贴心的法律服务.执业范围:公司法务.民事诉讼与仲裁.刑事辩护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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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迁安置房买卖纠纷
我有2套动迁安置房,位于徐汇,产证早已办好,至今年12月5日动迁协议满3年,具备动迁安置房买卖资格。但此2套安置房,我早在2年前并不具备交易买卖资格之时,卖给了别人,他们支付了2/3的房款,装修后入住至今。当年因2套安置房不具备交易过户的资格,为确保买家利益,评估风险度后。双方先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,但此合同无网签,无条印码,只是网上打印之范本。还共同前往公证处,把已收到70%的房款作为因生意急需资金周转,朋友之间的无抵押借款,每月利率1.86,无需每月偿还,至2017年8月满期,一次性连本带利归还,若我违约,此借款公证无需通过法院判决,公证处可以强制执行,买家以高额利率来约束我。根据公证协议,已收的70%房款,粗略估算,到可以交易之日,我若违约不进行过户交易,除了退回已收房款之外,另需赔偿借款利息将高达100万。虽当年并未想过变化,诚意卖房。但岂料市场会出现如此活跃状态,让人实在难以抗拒。初步以该区目前无法交易过户的房屋的最低房价计算,再扣除借款强制公证应赔利息100万,最最低价估算还有230万的差价。此种差异,已无需辩解,“路人皆知”。虽知不可为,却还奢望得以帮助,如若得到指点,不甚感激!1,时间还有半年,我若按照借款协议赔付高额利息,,若对方不愿接受,不肯交房,是否会引起法律纠纷?2,法庭是否受理此等纠纷?若受理是以何种名目:借款纠纷?还是买卖是否继续?3,此类无条印码,无网签,甚至其中一份合同上连产证号也没有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?如若无效,法院是否也会接受诉讼?4,在此类民事纠纷之中,我要注意些什么,要避免些什么?如何可以避免纠纷,尽早清房。备注:因此事已经迫在眉睫,良心上也想早日让对方知晓,安排新的住所。如若网上无法详细解答,可否去你处具体咨询?咨询费用,事务所地址,具体时间,请电话短信告知。不知今日是否办公?盼答复,谢谢!
地区:上海-徐汇区 分类:民事法律-拆迁安置 提问时间:2016-05-08 02:27:35
提问者:qq732256323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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